據新華社電河南新鄭市龍湖鎮一對夫婦近日在睡夢中被多名陌生人撬門擄走、控制,四層小樓連夜ssd固態硬碟被拆成廢墟。目前,已有兩人被警方控制,村主任被停職。
  兩次拆遷都是“SD記憶卡獨一戶”
  8日凌晨被拆當天,張紅固態硬碟偉住四樓,他的妻子司桂紅住三樓。據瞭解,張家的四層小樓已是第二次面臨拆遷,且兩次都是“獨一戶”。
  第一次是2012年4月12日,107國道升級徵遷工作,共涉及148戶。當時,最終僅剩張紅偉1戶不同意拆遷。第二次是今年一月鄭州地鐵2號線南延工程,張紅偉房屋又處於隨身碟該重點工程徵遷範圍內,仍為該工程段內僅存的一處民房,不同意拆遷。張紅偉不同意拆遷,主要原因是未能就賠償標準達成一致。
  按照政府的補償標準,張紅偉發現補償款甚至無法抵消建房和購地成本。他說:“2008年,購買土地使用權花費18萬元,隨後建造了四層小樓,建築花費30餘萬固態硬碟元,補償遠不夠這些成本。”
  龍湖鎮政府副鎮長、新聞發言人呂旭卿說,張紅偉提出的補償標準不夠合理。張紅偉家雖然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但從別人手裡購地後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且房屋建築沒有經過規劃許可、沒有辦理房產證。其次,在107國道拓寬改造時統一了補償標準,百餘戶都是按照這個標準進行補償。
  包乾徵遷攤派給村裡
  因為張紅偉一戶不同意拆遷,鄭州地鐵2號線南延工程二標段停工20餘天。今年4月前後,工程徵遷指揮部決定,將張紅偉房屋徵遷工作交由其房屋所在地小喬村組負責,“實行包乾制”完成拆遷工作。龍湖鎮工作人員介紹,沒想到會出現這樣的拆遷方式。
  12日,河南新鄭市政府透露,該事件主要涉事人員趙觀峰、趙嶺俊已被警方控制,其他涉事人員正在調查取證中;涉事村小喬村主任孫廣玉停職接受調查。
  690元每平方米——這是當地政府給出的拆遷補償標準。
  呂旭卿說,這一標準是參照鄭州市2009年頒發的127號文執行的。記者核查發現,該文件名稱為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是一個針對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拆遷部門對這一標准予以公示。
  5000元左右每平方米——這是張紅偉堅持的補償標準。
  張紅偉依據的是國務院2011年1月公佈並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他表示,如果按照市場均價給予補償,目前龍湖鎮的商品房約每平方米5000元。  (原標題:兩涉事者被控制村主任停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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